兩個說的正投機的人,此刻已經(jīng)說到重點上了,孫鳳琴的意思是,“您回去就這樣說,我們家可以答應不追究馮娟的刑事責任,但她干下的這事,不能一點代價不付吧?我們的要求只有一個,馮娟她必須離開臨青縣,不用多,十五年就行,而且她還得給我們寫一份保證書!
馮娟這次醫(yī)院這份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,就算不被判刑,院長也表態(tài)了,醫(yī)院也會開除她。
聽那意思,是陸縣長通知他的,還說馮秀娥這次也得到教訓了,不但要寫檢查,可能也會被調(diào)走。
這還得說她沒參與自家侄女干的這件蠢事,陸長林只是做出了讓馮秀娥寫份檢查,然后調(diào)去一家衛(wèi)生院,雖然還是主管后勤工作,但因為醫(yī)院級別不一樣,等于還是被變相降職了。
所以現(xiàn)在不說李如蘭多恨馮娟,就連馮秀娥,都對自家侄女恨上了,一直罵到現(xiàn)在。
孫鳳琴的意思很簡單,只要馮娟娘家還在臨青縣,她甭管被送去哪里,都不能不允許人家回娘家吧?
所以她就提出了這樣的要求,十五年,只要這十五年馮娟不在臨青縣出現(xiàn),他們家就答應下不追究馮娟偷孩子的事,否則隨時可以改口,因為她還要求,需要馮娟親手寫下一份保證書,還要把自己犯下的事寫清楚,簽上名,按上手印。
十五年,呵呵,到時不說他們家都有可能離開臨青縣了,周向陽那更是,肯定早都回京了。
孫鳳琴為啥要求十五年,還有一個想法,這不是眼看就要六二年了,十五年后,正好該過去的都過去了。
兩個人,一個老老太太,一個小老太太,一通嘀嘀咕咕下來,這件事就這樣定下了。
當魏鳳英得知孫鳳琴是這樣說的,不但要求她閨女寫一份保證書,還要離開臨青縣十五年,等他們家孩子長大了才能回來,否則就會一直告下去,氣的差點跳起來。
孫鳳琴這個要求過份嗎?
就連馮家老大都說不過份,他也去找過江大虎,那家伙可是一點情面不講,還說不把馮娟送進去,判個十幾二十年,決不罷休。
魏鳳英這兩天也找人問了,如果馮娟偷孩子這件事做實了,最少最少也得判十年刑。
和判十年刑比起來,去外縣工作,十五年不能回娘家就不回唄,這還有啥好商量的,一家人都舉手同意選擇后者,最后魏鳳英也只能答應下了。
孫鳳琴就知道馮家這邊能同意,而且還得樂樂呵呵的答應下,然后這件事就這樣定下了,江大虎也沒意見,反正他啥都聽丈母娘的。
之前把周向陽當麻花咬住不放的人,這次不但主動和人家把離婚手續(xù)辦了,還得給兩邊都寫了一份保證書。
給周向陽的保證書是,以后馮娟絕不會打擾他的生活,也不會主動去看孩子,除非在周向陽同意的情況下,不然就是一輩子不見,馮娟也不能跑來看孩子。
寫給江大虎李如蘭的保證書那就更嚴苛了,孫鳳琴咋說也是從后世穿來的,現(xiàn)在的法律還不算完善,她拿出幾十年后的法律去要求馮娟,那肯定是萬無一失。
而且光有馮娟的保證還不行,孫鳳琴同志還要求院長和馮秀娥也要在見證人那里簽上自己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