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11章
蘇笛知道縣公安局每個季度都要展開一場搜查行動的。
她讓趙如山去打聽了一下,這個季度縣公安局打算從十月份開始嚴(yán)厲打擊聚縱賭博。
到底趙如山前幾年的副局長不是白當(dāng)?shù),等他從縣公安出來時,原本嚴(yán)打賭博的行動就變成了掃黃行動。
第二天徐亞娟就被公安局的人給抓了進(jìn)去,定的罪是亂搞男女關(guān)系,破壞別人家庭。
若是判刑的話,得坐上四五年的牢,關(guān)鍵肚子里頭孩子也會被要求打掉。
徐亞娟對于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她是完全無所謂的,可坐四五年的牢她就不不愿意了。
于是,徐亞娟她媽就找了她所謂“上頭的人”想走關(guān)系。
結(jié)果被告知,除非徐亞娟能夠跟她肚子里的孩子父親結(jié)婚,否則,就是他想撈人也沒有借口。
無奈之下,徐亞娟只能讓王愛芝去找趙慶明,趙慶明得知徐亞娟要被強(qiáng)行墮·胎時,整個人都慌了,立馬找了他娘商量。
劉奶奶自然不不愿意放棄這未出世的孫子,可要保住孫子那就得讓趙慶明跟王大芳離婚,再娶徐亞娟那個女人。
無奈之下,五奶奶瞞著王大芳把幾個兒子、兒媳婦召集在一起商量了小半天。
最后,商量出的結(jié)果就是讓趙慶明跟王大芳離婚,但是,趙有志得跟著趙慶明,王大芳只能帶走趙麥穗。
王大芳這幾天白日里都不在牛家溝,直到晚上才被趙慶明通知說明天去民政局辦離婚。
關(guān)于孩子跟誰的問題,其實王大芳早就料到了,她也私下里跟兒子講過。
趙有志也想跟著王大芳,可如果他跟妹妹只能一個人跟著媽媽的話,那他作為哥哥,是會讓給妹妹的。
趙慶明原本還想跟王大芳談一談家里財產(chǎn)的分配問題,可王大芳打著哈氣就上床睡覺了,男人無奈之下只能算了。
徐亞娟那邊催得急,趙慶明只跟王大芳談了孩子的問題就把婚給離了,等民政局的人問他們有沒有財產(chǎn)分割時,王大芳就說沒有。
趙慶明倒是想說有,可跟著過來的王愛芝火急火燎地催他快一點兒,最后趙慶明也就沒提財產(chǎn)分割的事情。
趙慶明這邊剛跟王大芳辦了離婚證,又去了婚姻登記處跟徐亞娟登記結(jié)婚。
婚姻登記處規(guī)定婚姻登記要本人到場,王愛芝就往那工作人員的口袋里塞了五十塊錢,工作人員也就給她辦了徐亞娟和趙慶明的結(jié)婚證,又交代她回去把倆人的合照給貼上。
王愛芝一拿到倆人的結(jié)婚證就去找在公安局認(rèn)識的熟人,把徐亞娟從局子里撈了出來。
王大芳則回了牛家溝收拾包袱,帶著趙麥穗去了娘家住,臨走前,王大芳流著眼淚告訴趙有志,她一定會把他也從趙家接出來的。
直到趙慶明和徐亞娟想回王大芳買的房子時才發(fā)現(xiàn),這房子已經(jīng)被王大芳賣掉了。
而且,買房子的是一對挺厲害的夫妻,女人又叫又罵,男人直接拿菜刀砍人,趙慶明和徐亞娟最后逃命似的跑了。
趙慶明回牛家溝質(zhì)問王大芳,結(jié)果人早就收拾包袱走了,趙慶明又翻箱倒柜一番,這時候才驚覺王大芳竟然把錢都拿走了。